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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建设规划局获悉,《台州市椒江区及台州经济开发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获市政府审批。今后,那些“走错位置”、“穿错衣服”的户外广告牌,一律得乖乖“听话”了。
规划规定:椒江区及台州经济开发区的广告看板、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实物造型、条幅、旗帜等户外广告设施,要按指定地点设置。规划根据该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要求和分区规划设置禁设区、宜设区、控设区等区域,并对重点地段的户外广告设置指引。涉及影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风貌建筑保护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以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都被列入禁设区。像商业活动、餐饮娱乐密集的商业街、椒江旧城区商业中心集装箱大道(洪家)商业区、中山路、解放路、江城路等区域,属于宜设区。
城市户外广告作为影响城市环境的重要视觉要素,受到广大市民和管理部门的广泛关注。该规划的批准实施将对椒江区及台州经济开发区的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提供指导,对改善城市环境景观起到重要作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