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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体现城市管理 “ 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创新服务 ” 的工作宗旨,进一步转变城管部门工作作风,完善服务措施,为广大经营企业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市区城管部门推出一系列为民亲商服务措施。
为了方便广大经营企业办理有关审批项目,市城管局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除重大项目需报局领导会审外,其他所有审批项目由城管窗口全权负责处理,企业审批手续得到了简化。
为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市区经营企业为营造节日商业气氛,需设置横幅、竖幅、气球、气模等临时性广告设施的,今后可由有关行业协会统一代办审批手续,城管部门统一审批,并免收有关费用。今后凡政府组织的丝绸旅游节、电博会等重大活动,需要市区有关经营企业配合营造气氛,临时设置或布置广告设施的,可由政府有关组织部门或行业协会统一代办审批手续,城管部门一次性审批,并免收有关费用。
为积极鼓励本市下岗工人和特困人群再就业,凡本市下岗人员和特困人群再就业申报审批项目时,可减免有关费用;在市区环境综合整治期间,凡按照市、区两级城管部门确定的整治方案进行整改的一律免收有关规费。市区城管部门停止收取 “ 户外广告设置证工本费 ” 、“ 占道许可证工本费 ” 两项费用;为了提高店招店牌的质量,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凡使用除喷绘布以外材质制作店招广告的可以免收 “ 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出让金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