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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机构

(时间:2006-1-29 22:15:29  共有 人次浏览)
 
办理机构: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景观管理处。浦东新区城市景观管理署 浦东大道141号5号楼4楼 58875120 58789886 。

长宁区市容管理局灯光广告科 芙蓉江路36号 62709973 62195344

闸北区市容管理局广告科 秣陵路100号1107室 63174976 63173347

杨浦区市容管理局灯光广告科 平凉路700号4楼 55213334 55213334

卢湾区灯光景观管理所 鲁班路705号 63024623转804 63059771

徐汇区灯光广告管理所 蒲汇塘路50号 64810144 64810224

普陀区灯光广告管理所 收 中山北路2130号15楼 52913523 52917608

虹口区市容街景建设管理所 武进路193号 63571714 63571714

黄浦区市政委灯光广告管理办公室 金陵东路2号31楼 63238075 63238075

 闵行区证照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 莘建东路201号2楼 34120859 34120859

宝山区市容管理局市容科 泰和路245号2号楼203室 56562872 56562872

 嘉定区市容街景管理所 金沙路58弄66号 69530551 59917881

金山区市政委广告科 石化卫二路428号4楼 57933317 57946054

松江区企业服务中心 通乐路69号 67736147

南汇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容管理科 惠南镇人民西路346号 58010808 58018800

 奉贤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广告科 南桥镇环城西路75号南3楼 6719160267191602

 青浦区市政管理局市容管理科 青浦镇城中东路588号7楼 59726539 39720151

 崇明县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市容科 城桥镇城内人民路138号202室 39610635 69614997

办理地址: 铜仁路331号1408室
办理时限: 1、行政许可申请期限: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前。 2、行政审批期限:10日。 3、行政许可批准期限: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电子显示牌(屏)一般不超过6年;期满需延长设置的,应当于到期之日前3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需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于活动结束后7日内予以撤除,但经原审批机关一致同意允许保留的除外。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自审核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设置;逾期未设置的,其审批即行失效。
申办对象资格: 1、具有广告发布资质; 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4、符合设置技术规范; 5、符合照明设施规范; 6、符合钢结构技术规程。
申办手续: 1、经工商局、规划局审批盖章同意的《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2、广告发布合同; 3、具有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使用权的证明; 4、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合同; 5、户外广告设施结构图、效果图; 6、安装施工监理合同; 7、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自我宣传的,应当提供本条规定的第1项、第3项、第5项、第6项材料。 初始设置期满三年需延长设置的,须根据《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 :2003)的要求提供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缴纳市容整治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1、缴费依据:(1)《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2)《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市容整治费征收使用财务管理办法》 2、缴纳标准:(1)按户外广告合同规定支付阵地费的30%计征,阵地费标准应为户外广告费的10%—30%。(2)设置专用于发布公益宣传的户外广告设施,经批准后可免征市容整治费。(3)利用户外商业广告设施发布公益宣传内容的,发布单位按实申报发布内容的面积或时间,按比例减缴市容整治费。发布单位未办理申报手续的不予减缴市容整治费。(4)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出让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的,其市容整治费的征收标准应当低于通过协议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征收标准。招标底数部分按广告合同规定支付阵地费的30%计征,超过招标底数部分减半计征。
办理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

[1]


来源:百浩户外广告设施网   编辑: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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