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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速公路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路上车流、人流迅速增长,高速公路广告开始受宠,变成了“卖方”市场。但同时,高速公路广告缺乏公益宣传的问题也越发突出,在各种让人目不暇接的广告中,却鲜见公益广告的影子。 “我手里的广告牌子不是我的,而是从高速公路部门租来的,如果是我的话,拿来作公益宣传没有问题。”6月6日,一家大型户外广告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委婉地表示,让他们刊登没有收益的公益广告比较为难。 近年来,高速公路广告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然而,高速公路广告缺乏公益宣传的问题也越发突出。驱车济青、京福等高速公路,汽车、房地产、港口、服装、烟酒、移动通信等广告目不暇接,让人强烈感受到高速公路广告经济的活力。然而,有公益宣传的广告牌子并不多见,即使有,内容也大多是宣传标语,形式流于口号化,宣传效果不佳。 高速公路广告经济到今天,在我省已经历了15年。1993年,山东第一条高速公路———济青高速通车,那时高速公路广告并不被人看好,甚至可以说是“无人问津”,处于“高速公路部门求广告公司”的买方市场,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2年前后。2003年之后,大量的社会车辆改走高速公路,高速路上车流、人流迅速增长,高速公路广告开始受宠,从“买方”市场变成了“卖方”市场。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懊悔地告诉记者:“以前我们没有意识到高速路广告的价值,人家送上门来我们都没要,现在想要却要不到了!” 高速公路广告经济的红火,造就了一批大型户外广告公司,这些“在商言商”的企业,追求利润的本性,决定了他们缺乏刊登公益广告的动力。比如记者采访的这家公司,租赁或拥有的广告牌超过100块,总营业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年营业额可达1600万元。对这样的企业而言,刊登公益广告并不是难事!它每年都会拿出一些广告牌,为主要顾客免费刊登商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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