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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帆中心及外500米周边 不得有非赞助企业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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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7-24 12:26:20 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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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赞助企业广告这里不能进奥帆中心及其最外侧安保界限向外辐射500米的周边区域严格控制户外广告 青岛市政府近日下发通告,为确保奥帆赛和残奥帆赛期间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为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进一步完善法制保障工作的决定》和北京奥组委对京外赛区奥运会、残奥运会户外广告的控制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本市部分区域内的户外广告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户外广告控制区域分为一类和二类两类控制区域。 一类控制区域是指奥林匹克帆船中心及其最外侧安保界限向外辐射500米的周边区域。一类控制区域严格限制非赞助企业广告进入。 二类控制区域是指流亭机场、火车站、青岛轮渡和长途汽车站内部及周边,机场路——青银高速公路——辽阳东路——李山东路——东海路及香港路等路段,沿海一线及市内七区的主要交通干线等区域。二类控制区域应当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城市奥运氛围宣传或有偿提供给奥运赞助企业进行广告宣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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