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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公交、的士、私家车乱喷广告要挨罚,这一消息见报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记者昨日了解到,具体的处罚方案已出台,私家车乱喷广告最高罚3万元。 根据日前福州市工商局与福州市公安局联合颁布的《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从7月1日起,福州的公交、的士、私家车等发布车 查处车身广告 工商能否上路执法 福州市工商局商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7月1日之后,工商部门将督促这些机动车广告的发布者来办理审核登记手续。比如私家车车身广告代理公司,就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并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号,银行也是如此。 机动车车身广告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工商部门作出处罚。处罚标准参照2006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不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形式、数量或者内容发布广告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登记的户外广告,未按规定在右下角清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影响安全驾驶的,则由交警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比如,出租车在后挡风玻璃贴广告,夜间无法看清车后方的障碍物,警方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开出罚单。 那么,未影响行驶的车身广告,谁来处罚?工商部门有没有上路拦车执法的权力?针对这个关键问题,工商部门表示,正在和交警方面沟通,具体实施细则还未定。 私家车牌外框 车商名称也属广告 如果私家车主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安上广告,该处罚谁?走访中,记者看到一个极为常见的现象,即许多私车的牌照外都加装了金属外框,而这些外框都是车辆经销商在给车主上牌时安装的,上面显示的是车商名称和联系电话。对此,工商部门表示这也属于商业广告,车商必须先登记,否则车商要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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