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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资源有限,创意无限”,这给创意带来了许多神奇的色彩,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广告人与“创意”更具缘分,甚至是一种代名词。广告人以创意谋生,如果不把创意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来看待,也许是世上最苦的事了,何谓创意?至今尚未见有权威的定义,在这里,我借用一种最为简单的说法:“创意就是做某件能达到目的和提供价值的事情的方式”.梅高,以“成功行销的全程策略伙伴”为使命,我们创意的过程渗透于我们的企划、表现和媒介的购买方式,造就我们同客户的关系,最直接的例证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作品——为我们的客户品牌所创作的商业广告片、平面广告及印刷品广告。为了达成目的、提供价值,保证客户品牌和梅高有出色的表现,在梅高,从总经理、创意总监、客户总监到艺术指导、客户经理、文案人员、制作人员,每一个梅高人都是创意的参与者,肩负着非一般的责任与使命。我们面临着竞争挑战,我们的创意作品必须比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更加创新和有效,否则,无法将我们客房的品牌塑造成领导品牌,也无法使用权梅高获得健康持久的成功。
然而,我们在渴望成功并挑战传统智慧的同时也常常误入陷阱,导致我们付出过多的代价。人最可悲的是认认真真、诚心诚意地把事情做错,就如同无知的小孩,很认真地塑料袋套在自己的头上而使用权自己险些窒息一样。所以,我们谨记这么一句俗训:有钱难买回头望。常常看看自己走过的路、停留的地方,就不容易迷失我们自己。在这里,“创意陷阱”的警示也许有益于我们——这群不知疲倦的广告生活者。
在梅高,每一个成员都必须致力于有目的的创意。所谓“目的”就是结果,我们到达那里的方式是超出预期的洞察力和创意的,它是销售的激动、品牌的增值、利润的惊喜、市场份额的扩张、消费者的认同。我们每一个创意活动都应体现也它的价值,这就是“有策略的本质。不明白这一点,就不应该从事这项工作,更不可能做好;背离目的,或对策略要求视而不见,只能证明你的平庸或弱智,如同在黑夜里送秋波一样,你将一无所获。你要永远问自己一个问题:你这是在干嘛?
整机与零件
商业竞争基础理论源于人类长达几千年报战争论说,从肉搏群架到短枪长矛,从火药土炮到飞机坦克,从铁船鱼雷到核弹潜艇。商场之战也是不断升级,愈演愈烈。传播的手段随着科技进步发生了更多的变化——当初简易的报刊发展到了电视传媒、网络宽带;做广告的概念也已今非昔比,单一的传播已发展到整合营销,品牌之争涉及的系统性、策略性、继承性已远远超过了我们先辈为广告所制定的金科玉律。如果说,过去我们只做一些独立的零件,而今天我们则需要提供一部“整机”。两种要求是绝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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