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社会中,广告的本质是推销,其目的是商业性的,但广告的表现形式却具有文化性,它是一定的文化产物。由于广告人、广告受众均是具有一定社会文化习俗的人,因此不同民族社会的哲学观念、思维模式、文化心理、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社会制度乃至宗教信仰等,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广告产生影响。本文以国外电信运营商的广告中所蕴含的文化为例,阐述了文化对广告的作用和一则优秀广告所必须具备的文化要素。
不知从何时起,广告已经成为目前世界上最普遍、最广泛的一种经济现象,作为现代商战的利器,广告是竞争的一种策略和武器,各种不同形式的广告使商品信息家喻户晓,使经济信息的传播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广告绝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经济行为,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广告运动的过程,也逐渐地改变着人们的消费观念和行为宗旨。广告的传播过程就是一个人们共享社会文化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价值观念不断被传送,强化和公众接收社会教化的过程。它已经形成一种文化。正如《美国的广告》中所提到的:“美国文化漂浮在广告的海洋之中了”。
实际上,广告与文化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双向关系:广告反映了不断变化的文化,同时,反过来也改变的文化。因此,广告运动中的广告主,广告内容,广告受众,广告表现手段等基本要素无不受制于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的文明程度,在不同时期内有不同的依托对象和显示途径,生成方式广告无一不随着具体的时空情境而及时调整自身在文化形态中的位置。所以,所有的广告元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带有社会文化的时代痕迹,而这也是广告策略中最为关键的一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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